| [转帖]从“子贡赎人”看抗震救灾捐款--看什么是真正的道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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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 2008/05/16 22:47 |
[1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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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真正的道德?
一切大多数人都做不到的道德,都是伪道德。真正的道德就像空气那么重要,又像空气那么平常。让人感觉不到的空气是最好的空气。让人感觉不到存在的道德,则是最好的道德。真正的道德就是就是不损害他人的利益。“中国之君子,明乎礼义而陋于知人心”,道德并不是要任何人去做损己利人的重大牺牲,而是乐于做无损于己而又有利于人的好事。
下面有“子贡赎人”和“子路受牛”的故事可以进一步说明:
鲁国之法,鲁人为人臣妾于诸侯,有能赎之者,取其金于府。子贡赎鲁人于诸侯,来而让不取其金,。孔子曰:“赐失之矣。自今以往,鲁人不赎人矣。取其金则无损于行,不取其金则不复赎人矣。”子路拯溺者,其人拜之以牛,子路受之。孔子曰:”鲁人必拯溺者矣。”孔子见之以细,观化远也。
翻译:鲁国有一条法律,鲁国人在国外沦为奴隶,有人能把他们赎出来的,可以到国库中报销赎金。有一次,孔子的弟子子贡(端木赐)在国外赎了一个鲁国人,回国后拒绝收下国家赔偿金。孔子说:”赐呀,你采取的不是好办法。从今以后,鲁国人就不肯再替沦为奴隶的本国同胞赎身了。你如果收回国家的补偿金,并不会损害你的行为的价值;而你不肯拿回你抵付的钱,别人就不肯再赎人了。子路救起一名落水者,那人感谢他,送了一头牛,子路收下了。孔子说:“这下子鲁国人一定会勇于救落水者了。”孔子从小事情能看到教化的潜移默化的深远影响。
“子贡赎人”自损财物做了一件好事,本应该被树为道德典范,夫子为何反而要批评他?其实鲁国那条法律的用意是为了鼓励每一个人只要有机会,就可以惠而不费地做一件大好事,那怕你暂时没有预付赎金的能力,也应该去借来赎金为同胞赎身,因为你不会损失任何东西。子贡的错误在于把原本人人都能达到的道德标准超拔到了大多数人难以企及的高度。如果鲁国君主为子贡之举树为典范—大肆通报、嘉奖、宣传乃至全国推广,会有什么后果?一、社会表面的道德标准提高了,人人都表态向子贡学习;二、道德水准的实际状况其实滑坡了,因为头顶已经高悬了子贡这样的道德高标,谁若赎回同胞后再去领取国家的赎金就会被认为是不道德的,然而又有几个人有足够的财力可以保证损失这笔赎金不至于影响自己的生活呢?
违反常情、悖逆人情的道德是世上最邪恶的东西。这是佛家的悟道之言。因为无数的教训已经告诉我们:把道德的标准无限拔高,或者把个人的私德当作公德,两种做法只会得到一个结果,这就是让道德尴尬,让普通民众闻道德而色变进而远道德而去!!
综上所述:道德其实应该是一个人人都能够做到的无损于己而又有利于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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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大家都忙着捐款救济灾区,各大媒体也不落他人…在报道灾区情况的同时,也把各企业各名人的捐款数悉数登在显著位置,像我们小老百姓在关注灾情的同时,肯定会被这些捐款数吸引过去.
相信最近几天,各大企业老总,各地大小明星都在为到底捐多少钱合适还伤透脑筋..因为自己在和同行比较,捐后被公布,又要被百姓舆论所比较…
其实捐多捐少,只要行善人有这个意识行为即可,没必要去攀比,
我们网友更不应该去对比评论…
我们这样无异于把道德门槛拔得很高,阻挡了后面的人跨过去…
其实像韩寒这样中捐款,跑到灾区尽自己所能去救灾也很可取的,绝不能说他小气,不肯捐款,事实上,他在经济上付出的可能没其他人多,但在体力等诸多方面的付出肯定要比别人多得多…
又如姚明,在第一时间通过国内经济人团队,向灾区捐出50W,这本是相当大的数额了,却被人翻出在对美国飓风灾区捐了百多W美金时,马上指责姚明不是中国人云云..这不仅伤姚明本人的心,更伤其他的”姚明”们.
其实要想让大家别做”子贡”,关键就是媒体及救援组织,别实时公布捐款数,大可以在救援工作告一段落后,再公布这些捐款数..
希望大家都别做子贡,别人为拔高道德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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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自己做起!
爱心不能用货币衡量,不要用异样的眼光,亵渎人们对灾区人民的这份心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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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最初由 Ndhta 发布
上善若水。
越是水帖,越是有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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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最初由 Ndhta 发布
上善若水。
大爱无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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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千年前人的道德水准很高.
孔子先贤真伟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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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切讲究平衡,在道德与人性间找到平衡点,才是最睿智,最道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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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老妈打电话给我,说到街道捐了50元.因为看了电视觉得很难受.
昨天合肥的同学QQ上告诉我,她刚捐了款.虽然不多,但总觉得得做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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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贡赎人,让公德觉得尴尬,是因为子贡私德之高,以致于公德难以推行。
而现在公德也很尴尬,是因为王石的私德之低,让公德脸面尽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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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最初由 梦里秦淮 发布
什么是真正的道德?
.....而你不肯拿回你抵付的钱,别人就不肯再赎人了。子路救起一名落水者,那人感谢他,送了一头牛,子路收下了。孔子说:“这下子鲁国人一定会勇于救落水者了。”
“子贡赎人”自损财物.....就可以惠而不费地做一件大好事,那怕你暂时没有预付赎金的能力,也应该去借来赎金为同胞赎身,因为你不会损失任何东西。子贡的错误在于把原本人人都能达到的道德标准超拔到了大多数人难以企及的高度。.....
楼主引用子贡的错误,用到此处,合适么,我看是驴唇不对马嘴哦!
其实从字里行间,我们可以看楼主更看中“惠而不费地做一件大好事”,强调的是“你不会损失任何东西”,这才是根本!
捐款本身就是奉献自己的财产,想捐款而不损失任何东西,又想马儿跑,又想马儿不吃草,好事都让你占全了,楼主不觉得很矛盾么?
这显然歪曲了“人道”的高度,是典型的找借口!
如果楼主的理论成立,那么等于说,所有的大企业,你都不要赞助那么多了,赞助1万都多了,大企业之所以应该捐的少一些,是因为社会上大量的小企业存在,你们大企业的捐款不应让小企业成为负担,不要因为大企业捐钱多,导致小企业到了难以企及的高度
所以按这种理论,我们认为,WK显然捐的太多了,要考虑到小企业的承受能力,我看你们捐1000块就够了,很多濒临破产的小企业,恐怕连1000块也难捐出来呢
大难当头,有钱出钱,有力出力,这是公认的道德准则,即使故事中,鲁国人至少亲自跑到鲁国境外赎了奴隶,他即使不出钱,也出了力,而我们的某些房地产开发商,既不到现场出力,还斤斤计较出钱的多少,还狡辩说自己出钱少,是让别人都能做到,这种人貌似很懂历史,但我感觉到的是歪曲历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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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最初由 lisword 发布
子贡赎人,让公德觉得尴尬,是因为子贡私德之高,以致于公德难以推行。
而现在公德也很尴尬,是因为王石的私德之低,让公德脸面尽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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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数人是尽力而为很感动,
但有些人是有力而不为,很反感!很鄙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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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王石这样的垃圾富翁,这种人和万科这种企业不被查处、不被清理,中国不再有希望!
和台湾的企业比一下吧,全国最大的赚黑钱最多的企业都不肯捐款,我们有什么理由要求外企捐款?有什么理由嫌法国政府的25万欧元少?
其实万科需要多捐款,除了爱心,还有示范和标杆作用,可是这个企业和它的王石,根本不会考虑这么多,根本就没有做人的那一丝良心和社会责任感。
可以说王石赚的钱几辈子都花不完了,却说捐款是负担,它再赚更多的钱也只是自己花,这样的企业和这样的东西,真的符合我们中国人乐善好施的基本特征吗?
可以说,它不是人。
王石说万科的捐款是常态,可是记者在深入调查后得出的数据却是寒心的。
大连的万达至今已经捐款20亿了,万科历史累计都不足1000万,这样的常态是什么常态?每次只捐10元/人的常态?!
谁在帮这个垃圾辩解,谁一定就是垃圾!
请王石和它身边或仰慕它的垃圾们来告诉我们什么是常态?
7.8级的地震超过了唐山大地震的是不是常态?
到现在为止一周不到死难者2万之众是不是常态?
废墟下那些应该笑若阳光灿烂然而此刻冰冷僵硬的小小尸身是不是常态?
政府举全国全军之力援助灾区是不是常态?
解放军星夜兼程生死不顾赶赴灾区是不是常态?
空降兵云雾之中舍身一跳是不是常态?
全国各地停止娱乐节目播出24小时滚动播出灾区情况是不是常态?
全国民众踊跃捐助慷慨解囊是不是常态?
港澳台三地居民纷纷相助是不是常态?
日本在便利店设置募捐箱是不是常态?
王永庆先生、邵逸夫先生捐资一亿是不是常态?
低保户、乞讨者同样加入援助者之列是不是常态? ……
请你面对那些景象、那些人:
川府大地上那道惨烈的伤口、那些被废墟掩埋的死难者、那些孩子弱小的尸身、那些惊恐惶惑的眼神……
请你告诉他们,失去家园是常态,失去生命是常态,失去亲人是常态!
请你告诉全中国的人、全世界的人:面对这些,我们还是要冷静,要给我们的捐款、热血、眼泪设定一个上限!
请你看着天府之国满目的鲜血、中华大地满目的眼泪,看着那些孩子幼弱的尸身和凄惨的表情,告诉我们什么叫“常态”和“上限”!
当我身边所有的人默默地走向募捐箱,
当我们投下超过以往任何捐款数目的心意时我们知道了你的常态是“冷漠”!
在这么我呼吁四川的ZF应该对万科进川开发项目进行抵制,所有四川的同学不要买万科的房子,所有的有良知的国人不要买万科的房子和股票。
因为我们需要的是一个对国人负责的企业。。。。。
因为我们需要的是一个真正有社会责任心的企业。。。。
因为我们需要的是一个公德心的中国企业。。。。
因为我们需要的是一个懂得感恩,懂得回报给社会的企业。。
因为我们需要的是一个懂得爱中国人的企业!!!!!!!
强烈要求中央政府查处这个企业,呼吁南京人民别买万科的房子。
这样的企业有什么理由还存在?!
所以,抵制万科,就是支持灾区人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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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些人在事件发生的时候不要去评价.那样是不公证的,历史是让后人去评价的.现在评价的结果是写王石不是的可能是他的竞争对手.或者是一些不清楚事件真相的人.之前有潘石屹捐200万曾伟捐300万被指责作秀,的确有作秀的嫌疑.所以王石不会不捐,捐了之后拿出来大肆宣传的,我觉得这是一般人的行为.尤其是这些有钱人,明着捐500万,暗着捐2000万或者更多的大有人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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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全额免税激发更大的捐赠热情
2008-05-16 08:27 来源:红网-潇湘晨报
赵勇(江苏 媒体从业者)
汶川强震后,全国各地激发了空前的捐赠热潮,企业、演艺明星、普通公民纷纷慷慨解囊捐助灾区。当前邮政和金融机构已经免除了捐款的汇款手续费,很多通往灾区的高速公路也已经紧急免除了运送救灾物资车辆的过路费,一切为了救灾,为了救灾的一切,已经成为全民共识。但在这股捐赠救灾热潮中,对于捐赠的免税措施仍然有着不小的改进余地。一个很明显的遗憾是,捐赠全额免税仍未成为现实。
先来看一下我们对于捐赠减免税的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还得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则规定: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超过部分仍需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此外,享受全额免税的只是捐给国家特许慈善机构的捐款。
从这样的规定中我们不难看出,如果想要享受捐赠全额免税,只能是将捐款捐物送往特定的慈善机构。但我们都知道,既然是特许的慈善机构,其数量必然是有限的,其接纳捐款捐物的能力也必定是有限的。当此全民救灾的特殊时刻,所有机构、所有规定都应该尽其所能为救灾开通绿色通道,以焕发全民更大的捐赠热情,给予灾区更强有力的支持。因此,目前关于捐款捐物免税的规定实在很有改进的余地,以让全民的爱心无障碍地通行。
大灾难发生时,捐款捐物全额免税在国内国外都曾有过先例。此次汶川强震,受灾者众,救灾时间必然要持续很长,也就更需要全民的捐款捐物支持。在如此背景下,税务部门应该紧急修订捐款捐物的免税规定,全力释放民间爱心。具体来说,应当规定企业和公民个人的捐款捐物都能凭捐赠收据无条件全部免税,而不应该再设置“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应纳税所得额30%”之类的条条框框。此外,应将免税捐赠的范围扩大到所有的慈善组织(包括民间慈善机构),而不应该仅仅局限于国家特许的慈善机构。
有人或许会说,既然为灾区捐款捐物,就不应该斤斤计较“免税待遇”,否则的话,爱心就已经打了折扣。这其实是误解了慈善的本意。慈善需要爱心,也需要一种氛围,税务部门为捐款捐物提供全额免税的待遇,其实就在营造这样一种慈善氛围。有人说,政府应该是最大的慈善者,捐赠全额免税的意义不在于政府少收了多少税,不在于为捐赠者节省了多少税款,更在于传达这样一种善意:政府部门时刻跟慈善者站在一起。而这样一种制度善意,也必然会激发更广泛、更持久的民间捐赠热情,为灾区争取更多宝贵的资金和物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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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最初由 老竹笋 发布
楼主引用子贡的错误,用到此处,合适么,我看是驴唇不对马嘴哦!
其实从字里行间,我们可以看楼主更看中“惠而不费地做一件大好事”,强调的是“你不会损失任何东西”,这才是根本!
捐款本身就是奉献自己的财产,想捐款而不损失任何东西,又想马儿跑,又想马儿不吃草,好事都让你占全了,楼主不觉得很矛盾么?
这显然歪曲了“人道”的高度,是典型的找借口!
如果楼主的理论成立,那么等于说,所有的大企业,你都不要赞助那么多了,赞助1万都多了,大企业之所以应该捐的少一些,是因为社会上大量的小企业存在,你们大企业的捐款不应让小企业成为负担,不要因为大企业捐钱多,导致小企业到了难以企及的高度
所以按这种理论,我们认为,WK显然捐的太多了,要考虑到小企业的承受能力,我看你们捐1000块就够了,很多濒临破产的小企业,恐怕连1000块也难捐出来呢
大难当头,有钱出钱,有力出力,这是公认的道德准则,即使故事中,鲁国人至少亲自跑到鲁国境外赎了奴隶,他即使不出钱,也出了力,而我们的某些房地产开发商,既不到现场出力,还斤斤计较出钱的多少,还狡辩说自己出钱少,是让别人都能做到,这种人貌似很懂历史,但我感觉到的是歪曲历史!
一,这个贴是老梦转的。他是楼主,不是贴主。
二,你把话题扯远了吧~~因为从来没有这样一个前提:企业应该而且必须按规模或者盈利大小来决定公益投入。WK哪怕只捐一块钱,也不妨碍其它企业和个人想捐多少捐多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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