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我的一次投诉经历
《投诉信》:
一、 经过
×年×月×日晚,我和太太去苏果清凉门大桥店为儿子买羽绒服。
店里的羽绒服很多,通常的价格在200元以内。在波司豋柜台,也有许多标价在400元以上的羽绒服。因为是儿子穿,我对服装的品质和品牌很在意,所以决定购买波司豋羽绒服。这时,销售小姐向我推荐了一款波司豋服装,说“这款很合适学生。”我觉得也不错,决定购买。小姐说“你们先去挑选其他商品,等会我和你们一道去收银处。”我觉得有些蹊跷,但没有在意。付款时,小姐告诉收银员“波司豋,418元,”我觉得很奇怪,问:“为什么没有条形码扫描输入?”销售小姐解释了许多,但是我没有听明白。
回去后,我从波司豋的包装袋中取出羽绒服,这才发现:羽绒服的牌子叫《雪中飞》,销售发票上却写着“波司豋羽绒服专柜,418元。”于是,我仔细阅读了雪中飞羽绒服的所有说明,没有找到一点“雪中飞”与“波司豋”的关联。我觉得我仿佛吃了一个“苍蝇”。于是,决定投诉!
二、 疑问:雪中飞=波司豋?
据说,雪中飞和波司豋是同一个企业的两个牌子。但是,我的看法是:雪中飞和波司豋“风牛马不相及”。因为,在商品的所有说明中,我找不到丝毫的证明。销售者告诉我,这可以在网上找到证明,我反问:难道要每一个顾客在买每一件商品时都要上网吗?!
退一步说,假定雪中飞和波司豋是同一个厂家的两个牌子。那么,让我们打一个比方:我们都知道,五粮液和五粮春是同一个企业的两个品牌,然而,五粮春可以卖到五粮液的价格吗?!60元的五粮春其销售发票上可以是“五粮液酒专柜,260元”吗?!
三、 结论
于是,我的结论是:雪中飞羽绒服的销售涉嫌欺诈。这是一种模糊差别、以“次”充好,把一个一般品牌混同于国家驰名品牌的欺诈销售。严重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四、 我的要求
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我要求买一赔一的补偿。以此,提醒厂家和商家维护驰名品牌的声誉。
否则,我保留进一步用其他手段投诉的权利。
×年 ×月 ×日
以上是我给苏果超市和波司登江苏总代理的投诉信。事件发生在2004年底。投诉后不久,苏果责成波司登代理商多次找我了解、协商。由于商家的态度很好,最后,我也对索赔要求后退了一步,以商家退赔200元而告结束。
以上经历或许对大家有借鉴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