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大家谈内众多有影响力的ID对强电暗铺是否要求可换线及可换线的意义所作出的不严谨定义,同时为不产生业内互仇,我保留的立场就在我的自留地里留下记忆,以供有缘者观之: 国标住宅装饰工程施工规范规定:暗线敷设必须配管。当管线长度超15M或有两个直角弯时,应增设拉线盒。同一回咱电线应穿入同一根管内,但管内总根数不应超过8根,电线总截面积(包括绝缘外皮)不应超过管内截面积的40%。 这就是简单而有用的施工标准,费用也增加不了多少,如果有装修公司认为不必这么做,当然也可以理解,很早前大家用护毕竟不是每个工人都肯动脑筋这么做的,业务量大,肯动脑筋的工人比例就减少,无法满足业务须要。 例证:通常,我们装修不管是全换线还是改造线,正常会用到开发商原有的管线(重排线由于其弊病大的原因除老房改造及设计需要外,新房一般都不会这么做),而开发商的线管内经常或多或少进了水,由于新线的绝缘效果良好,摇表并不能测出管中有少量的水,也是水的原因会造成绝缘层老化加快,早的两三年就漏电爆发,此时漏保会作用,造成不明跳闸,如果将此路问题线不走漏保,此路绝缘层出问题的附近会在短时内产生高热,形同地暖或正负极烧开水,这个电地暧貌似功耗太大,不划算还令人害怕。 铺地砖走线可就近排管,地板走线我们要确定好龙骨的方向才能整齐的与地龙同方向排管,垂直交叉应走边角或走管并排不得超过两根,必要时开槽走斜线以达到能抽拽目的,做到能抽拽很简单,打地龙的排线不开槽情况下普插排管一面墙只要一个拉线盒(开地槽即无须拉线盒)。 我认为,大家所执行的自定企业标准应围绕或高于国家标准,低于国家标准本身就是欠标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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