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商家故意拖延致使保修期“过期”
警惕:商家故意拖延致使保修期“过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明文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家具类产品时,其三包期限为一年。但近日记者在采访过程中竟了解到有个别销售商在保修期内为了逃避免费维修的责任,借故推脱,造成保修期“过期”以便将维修费转嫁给消费者。南京消协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组织已受理多起商家故意拖延致使保修期过期的消费者投诉。 家住鼓楼区狗耳巷的王女士,去年11月24从某家居商场购买了一组真皮沙发,商家当时承诺这套价格超过2万元的真皮沙发若是在1年内出现质量问题将给予免费保修、终身维修的口号。今年11月15日这组真皮沙发表面竟然出现出一个一尺左右的大口子,王女士赶紧找到购货发票,发现离规定的保修期限还有一周多的时间,于是,她便急忙打电话给商家。该商家售后的维修人员问明情况后,答应这几天就去。可是,王女士等了一个星期,对方也没有来人。她只好再次打电话询问,这次接电话的服务员又详细询问了故障情况,并留了王女士的电话,承诺两天内,保证派人上门维修。王女士等了两天,对方还是不来人,眼看保修期过了几天了,王女士只好再次找到商家,负责人向她保证这两天就过去,并安慰了她几句。无可奈何之余,王女士只得半信半疑地回去了。12月1日,商家终于来人把这组真皮沙发拉走,说修好就给送回来。当天下午,维修人员打来电话,说真皮沙发整个皮子都换了,得交维修费1180元。王女士顿时急了:不是免费保修吗,为什么还要交维修费对方称,12月1日沙发已经超过保修期了 市民杨先生去年11月4日,也在一家家居专卖店购买一个儿童床,离保修期还差1个月的时候发生了故障。他几次找到商家,对方说维修人员出差了,让他等几天,可直到11月末,保修期已经过了20天,商家仍未与他进行联系,若是这时候进行修理,到底算是保修期内还是保修期外呢,杨先生不知所以。 记者采访中,消协工作人提醒消费者,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消费者在商品出现故障,保修期将至时,假如商家找各种理由不来修理,一定要让商家写出书面记录,即使不来维修,消费者也要主动找到商家立字据,以便维权时有足够的证据,向消协投诉,这样消协才能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