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法院了解到,近年来,民间借贷案件大量涌现,近80%的被告经法院合法传唤后,拒不到庭参加诉讼。而为数不多的到庭的被告,还有很多人找出种种赖账的理由。其中最为经典的赖账理由是,钱已经还了,但忘记把欠条要回来了。除此之外,还有各种各样的理由。记者从溧水县法院找到了最近判决的三个案例,老赖的辩解理由令人啼笑皆非。
声称打借条是为演双簧
2004年,李昊向朋友马斯利借钱6万元,约定一年后归还,到期李昊却食言了。马斯利向法院起诉,想不到,李昊在庭上说厂这样一番话,差点没让马斯利背过气去。
李昊说,我确实给马斯利打了借条,但我却没有拿他一分钱。因为别人欠我的钱,没有还我。我就跟马斯利商量,打个假条子给他。我出去向别人讨债,好让马斯利跟着我。到时侯,由马斯利拿出我打的条子,给别人看。这时,我就说,马斯利正在向我要钱,我手头紧,请别人把欠我的钱赶紧还给我。这样,我就好向别人要钱了。这件事,等于是让李昊卢我演个“双簧”。
马斯利被气得发抖,当庭要进行测谎试验,却被李吴昊拒绝了。
只承认第四张借条有效
2005年1月,蒋存锦以做生意为借口,开始向同学王小梅借钱,前后蒋存锦出具了四张借条,共向王小梅借款83000元。最后一张借条是2006年4月3日出具的,借款额为16000元。因多次催讨未果,王小梅将蒋存锦告上了法院。谁知,蒋存锦在庭上说出了这么一通话。
蒋存锦:这四张条子确实是我打的。我也向王小梅借了钱,但我现在只差王小梅16000元。前面三笔钱,我都还了。因为,最后一张条子,是我与王小梅对前面几次借款结账的结果。即打的总条子。你们想想,如果我不将她前面的款还掉,她怎么可能—再借钱给我呢,她又不是呆子。
当蒋存锦又被问到,为何不在最后一张条子上注明,将以前的条子声明作废。以最后一张条子为准时,蒋存锦顾左右而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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