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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考试院公布08美术类专业考试要求
1.省统考
我省对美术类专业继续实行统一考试,其成绩适用的范围为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以及要求校考与省统考“双合格”的院校(专业)。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8所院校以外的其它普通高校在我省按艺术类招生的本科绘画专业(中国画、油画、版画、壁画)、美术学专业(美术教育)、艺术设计专业,院校如进行校考,则考生除参加院校校考外,同时必须参加省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省统考,且省统考成绩须达到省统考专业合格线,才能参加相关高校艺术类专业的校考、投档和录取。
2.校考
院校校考由相关招生院校自行组织专业考试,其成绩原则上只能适用于本校,各院校专业校考成绩不能互相通用。
(1)在我省设点考试的省外院校。招生院校必须在我省规定的考点中选择。考生只能在我省指定的考点参加该校的专业考试,不得在该校所在地及其他省外考点考试,否则专业考试成绩我省不予认可。
(2)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所有省外院校[尤其是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和高职(专科)院校]的校考专业,必须先经江苏省教育厅计划主管部门和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同意其在江苏招生。考生一定要通过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www.jseea.cn)和江苏招生网(www.jszs.net)查阅有关院校是否通过审核,若江苏同意院校在江苏招生,考生可按有关规定参加院校组织的专业校考,否则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作者:沈考宣 陈珊珊 张琳 本站编辑:王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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