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养路费征收所宣布,2008年度公路养路费昨起开征。如果车主在2008年1月10日前仍未缴纳,将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市养路费征收所长谢明华介绍,目前养路费已实现全省联网、银行代征,本地或异地汽车车主可在市内各养路费征收点和办理代征业务的农行、工行网点缴纳,新上牌的车辆还可在车管所、大明路两个新车办证处就近缴纳。城区摩托车车主仍需到王家湾、洋珠巷、三汊河养路费征收分所缴纳。
根据有关规定,2008年对城市5座(含5座以下)的轿车型出租车和10吨以上(不含10吨)的货车缴费给予一定优惠:出租车车主明年1月10日前一次性缴清2008年10个月养路费,享受2个月养路费减免优惠,超过时间不得办理优惠缴纳手续;货车车主明年1月10日前一次性缴清2008年10个月养路费,也可享受2个月养路费减免优惠,数额较大的可分2次缴纳,但须于2008年1月10日前一次性缴清2008年上半年5个月养路费,明年7月10日前缴清下半年5个月养路费,过时也不得办理优惠缴纳手续。
据了解,市公路管理处在城东的东方城108号、城中的洋珠巷56号、河西的三汊河地方海事局院内和城南的共青团路296号都设有养路费征收分所。此外,市民还可拨打市交通热线“96196”咨询就近的工行、农行代征点。车辆较多的大单位,可提前预约缴费。
据悉,去年我市约有1.8万名车主因迟缴养路费被罚交滞纳金。
作者:王宁宪 黄伟清 本站编辑:王谦 |